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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天津电报总局旧址室内局部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

时间:2023-11-02 作者佚名 来源: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

  

  

  

 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:

  你局《关于审核<天津电报总局旧址室内局部勘察设计方案>的请示》(津和文旅〔2023〕65号)收悉。我局组织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方案论证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一、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《天津电报总局旧址室内局部勘察设计方案》。

  二、所报方案应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:

  (一)应进一步明确文物的修缮范围。

  (二)装修装饰风格应与文物建筑的核心价值相匹配,体现可识别性和可逆性并确保文物的真实性。

  三、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,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,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。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。工程竣工后,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。

  此复。

   

  2023年10月19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

  

  附件: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hly.tj.gov.cn/ZWGKYXXGK1640/zcwj09271/WLJZCWJ09274/202310/t20231030_644307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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